第四十一章 黑色邀请函

公子赋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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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歌,小九究竟是什么来头?能让山墨集团的股东欠他债?!”林潇看着那绝尘而去的车,满是疑惑地问道。

    笙歌将那张支票小心地折起,放进口袋里,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谁知道呢?反正,只要有钱就行!”

    “你就不能出息点,不掉进钱眼里吗?”

    “不能。”笙歌果断地回答着,然后开始搬着自己的行李。

    其实,她也不知道给怎么和林潇解释,难不成告诉林潇,满小九不是人类了?那林潇肯定觉得自己脑子瓦特了!至少,直至今日,小九都没有做过什么危害到自己的事情,反而救过自己好几回,而且也从不吝啬自己的钱包。

    所以这回送上门来的钱,为什么不要!和什么过不去,都别和钱过不去呀!更何况,这有可能就是满小九的工资呀,就当替满小九收下了。

    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正打算打开房门时,却看了门缝里有一封黑色的信封。不过初看之下并没有看到署名,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寄来的。笙歌蹙起眉头,将它捡了起来,却看到背面的右下角用白笔小小地写着笙歌二字。

    林潇看了一眼,问道:“这是什么?”

    “不知道,或许是恶作剧吧”笙歌将信随手扔到桌上,然后将行李箱搬了进来,邀请林潇进来坐会儿。然而林潇却说还有事情,便开着车离去了

    笙歌将东西放好,看了看房间内的一切,果然满小九并不在,但是桌子上却多出了一张字条,只见上面写着:

    “房东姐姐:

    最近可能会有个混血帅哥来找你哟(请注意矜持!不要流口水),他应该是来结账的,反正他给你多少钱,你都先替我拿着,等我回来记得再还我哟!

    不过,如果他要是要求你加入他们的集团,你就自己考虑看看吧(虽然,我觉得你这么笨,应该加入人家集团也只是拖后腿而已)

    另外,他应该是能找到你的,毕竟我和他说了,看到脸大,眼小,不会化妆的,勉强近看着像女的,就是你我都形容的这么具体了,应该是能找到你的吧

    不过,接下来的一周,上班将昆仑笔带身上,其余时间一定要乖乖在家呆着。不要出门哟不要出门不要出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能记住么?

    很帅的小九留言。”

    “满小九!”笙歌一把将纸张捏成一团,狠狠扔进垃圾桶,“你个混蛋!”想来也知道,小九怎么会那么好心,用曹雪芹描述薛宝钗的词来形容自己!

    不过那个陆墨,能把小九这番语言给翻译成“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也是很厉害,倒是对应上了小九的形容!可惜知道真相后,实在是令人高兴不起来,反而觉得有些刺耳了!打定主意,这张支票归自己了!满小九不要想着要回去了!

    随即气鼓鼓地躺倒在沙发上,这个满小九真是一天不气自己就不开心!

    正想着,余光瞥到了那黑色的信封,这些年来姑姑也许久不联系自己了,更加不可能有人会给自己寄信件。所以,这封信是谁送来的?难道是刚刚的那个陆墨?

    但随即否定了。如果是陆墨,刚刚应该就把该说的话给说了,没必要还特意留下一封信。

    一边想着,一边伸手摸向那信封,在手上翻转着。这个纸的质量一看上去就是非常高档的,信封后面那个“笙歌”二字是手写的,字体漂亮美观,只不过作为老师的习惯,笙歌却发现这个字虽然看似秀丽,却是模仿着别人字体写出来的,所以运笔并不顺畅。

    为何还要刻意模仿他人的字体?!而且就算模仿,自己也不知道他模仿的是谁,又有什么意义呢?

    笙歌用小刀小心地划开信封,只见里面是一张黑色的信纸,材质和信封的差不了多少,上面仅仅写了一句话。却让笙歌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

    “2007年7月7日晚,发生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2007年7月7日那天是笙歌10岁生日,也就是在那天过后,笙歌的父母失踪了!而自此之后,笙歌再也想不起来小时候的绝大多数事情。而且更加诡异的是,连小时候和父母一起拍的照片都不见了。只是后来从姑姑那里看到了父母年轻时的合影,但父母的面容对失忆的笙歌而言,却已经是陌生了

    写信的人是谁?!为什么忽然提到那晚发生的事情?!难道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是当笙歌不死心地在翻看信纸和信封时,却发现除了这句话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是隐约间从黑色信纸上,闻到一股奇特的香水味。可惜,笙歌速来没有用香水的习惯,所以并不能嗅出其中的气味。

    “或许就是个恶作剧呢?”笙歌低语者安慰自己,但心中却隐约觉得,这个事情并不会这么简单就结束。

    回想起刚刚满小九在留言条里写着,要让自己随身带着昆仑笔。立马起身,进入满小九的房间,虽然满小九来了有段时间了,但是出于男女有别,笙歌并没有进过几次。

    小九的房间干净的一尘不染,哪怕这段时间都不在,竟然都没落灰。笙歌找到那装着昆仑笔的盒子,将盒子打开。终于认真看了看那只笔,虽然被小九带着用过一次,但还是没有认真细看过。

    昆仑笔通身像是银器铸造,只有那笔锋处是柔软的白毛。或许是年岁久远,笔身被氧化了些许,变得有些泛黄,部分地方还有些范黑。但是,握在手上还是很有质感的。笔身部分有昆仑二字,其余地方凹凸不平的似乎是有雕刻一般,只不过笙歌也不太懂这些,看不出雕刻的是什么,只隐约好像是一些山川。

    笙歌想了想将昆仑笔连同盒子一起装进自己包里,想着这些天就这么随身带着。做完这一系列后,才微微安心了些。将那令人心生烦躁的黑色的信封和信纸,一同丢进了垃圾桶内。便去收拾东西了

    第二天,笙歌从学校回来后,却又在家门处发现了新的黑色信封!笙歌转头环顾四周,但周围除了一些偶尔路过的路人外,并没有其他的人。

    回到房间内,下意识地将门反锁好。再次打开那黑色的信封,如同昨天一般,上面依然只有一句话,只不过内容却变了。

    “想找回你的记忆吗?”

    找回记忆?!笙歌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虽然自己对于小时候的记忆很模糊,但父母为何突然失踪,而且,如今他们是死是活,却是压在笙歌心口的一块巨石。

    笙歌有些烦躁地在客厅里踱着步,又看了一眼信封。但随即决定依然把它丢掉!

    第三天,如笙歌所料,再次受到了信!

    笙歌蹙起了眉,将信封拆开,她倒是想看看,到底是谁一而再再而三的捉弄她。然而,这次打开后,里面却不是信,而是一张华丽的邀请贺卡。

    明日晚上,将派车接送傅笙歌小姐,天虞山庄期待您的到来!

    上面有个地址:天虞酒店,天虞山庄325号0163房。

    325 0163?除了中间那个0!3.25.16.3这几个数字,不正是从方玉的人皮上看到的吗!而且天虞酒店,自己也没听说或。天虞山庄倒是有听过,但是却地处偏僻。

    那么明晚,去,还是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