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红粉佳人(八)

啊请叫我钱多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啦啦文学网 www.lalawx.com,最快更新快穿大佬竟被男主们轮流催婚最新章节!

    夜晚,奢华的宴会揭开了帷幕。

    安夏烫了当下最流行的卷发,换上了那身白色碎花旗袍,外搭浅色狐皮坎肩,小碎花的清新雅致,狐皮的雍容华贵,巧妙的糅杂在一起,精致的妆容与她周身的气质融为一体,如果非要让温熙铭形容的话,他能想到的只有一句话——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富丽堂皇的高大建筑中,中央的水晶灯散发着璀璨的光芒,人影交错,推杯换盏,纸醉金迷,这温柔乡、销金窟,一寸寸腐蚀着本就散漫的人心。

    “温大帅光临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啊!”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举办这场宴会的薛大帅。

    “哪里哪里,薛帅能邀请我来,才是在下的荣幸。”温熙铭已经十分适应这种场合了,客套话张口就来。

    “这位是……”薛义阳色迷迷的眼神毫不避讳地打量着安夏,仿佛在打量一件物品。

    安夏被他的眼神恶心到了,差点没忍住把他的眼珠子扣出来。

    好在温熙铭也察觉到了薛义阳的目光,不动声色地挡在了安夏面前,替她挡住了那道猥琐的目光。

    “这位是在下的义妹,承蒙大帅看得起,我们这就进去了。”温熙铭揽着安夏的肩膀,将她整个身子纳入了自己怀中,挡住了那道视线。

    薛义阳盯着两人走远的背影,双眼放光,义妹么?现在的年轻人花样可真多,就喜欢玩点情趣。

    两人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温熙铭告诫安夏:“你以后离薛义阳远一点,他八成是看上你了,他娶得第七房姨太当你妹妹都绰绰有余。”

    “哥哥,你是在担心我?”安夏眨巴着一双眼,笑得有些意味深长。

    “你再怎么说也是我义妹,我难道还能放着你不管?”温熙铭剑眉一挑,“你说是吧,我的好妹妹?”

    两人之间暗流涌动,偏偏有不长眼的人看不清形势要插进来。

    “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邀你共舞一曲?”一位穿着白色西装的富家公子哥上前问道。

    安夏还没来得及表态,温熙铭就已经先一步出声了:“不好意思,这位美丽的小姐是我的舞伴。”说完还十分霸道地扣住了安夏的手,十指相扣宣誓自己的主权。

    “那可真是太遗憾了。”那人也不在意,被拒绝了就转移目标,继续寻找下一个舞伴。

    留声机唱片已经放起了悠扬婉转的乐曲,周围的男女三三两两步入了舞池,温熙铭却僵在原地不动弹,安夏也不催他,只是佯装找人:“哎,刚才邀请我的那位公子哥去哪儿了?你快回来啊!”

    这下也不用安夏催了,温熙铭直接将人带入了舞池。

    只是,你站在舞池里倒是动一动啊!换个地方发呆有意思吗?

    两人大眼瞪小眼,最终还是安夏败下阵来。她叹了口气,主动握住男人的手摆在自己的腰间,又将自己的手臂挂在了他的脖颈上,带着男人在舞池中翩翩起舞。

    留声机播放的曲调越发缠绵悱恻,安夏已经不知道在舞池里遇到多少对野鸳鸯了,打着跳舞的名号,实则干些不为人知的勾当,那手都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

    “好哥哥,我瞧着刚才那位公子哥长得可俊了,你要不要考虑收个义弟?”

    温熙铭听了这话,脚下一个踉跄,安夏没反应过来,尖尖的鞋跟就这么踩了上去。

    “嘶~”温熙铭眼中闪过一抹痛楚,手上不自觉收紧了力度,安夏被这股力道一带,整个身子都贴上了男人宽阔的胸膛。

    这下好了,该感受到的,不该感受到的,温熙铭可全都了解了!

    他揽着安夏腰肢的手不自觉摩挲了两下,安夏被他激得浑身一颤,天啦噜,这里有人公开耍流氓!

    “哥哥……”安夏这声饱含警告意味的话语拉回了温熙铭有些涣散的思绪,他立刻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搭在安夏腰肢上的手也不再动作,整个人乖的像一个犯了错的小朋友在等待老师的批评。

    曾有人说过,北平富人区这块地方,你一板砖下去,能砸出三个富二代,四个军爷,五个文豪大家,由此可见,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要不就是有权有势,要不就是有名望。

    郑曜文穿着一袭象征着他文人才子身份的青衫,在一众西装革履的精英人士和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客中格外显眼。

    在舞池中的那个女人……当然是夏睿彤,脸还是那张脸,可比起上次相见,却变了很多,乍一看见,竟然觉得眼前这个翩翩起舞的女人和以前判若两人。

    安夏的肌肤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莹莹的白光,脸上透着红润的肤色,整个人也不再是当时病中的憔悴模样,反而透着无限的生机,那身碎花旗袍穿在她身上,透出了江南水乡女子般的温婉,叫人移不开眼。

    真的,很美。

    这人真的是自己以前的未婚妻么?郑曜文微微失神,喃喃自语:“变了啊……”

    “曜文,你方才说什么?”袁若烟穿着那身大红色旗袍,两相对比之下,郑曜文只觉得那身艳红的旗袍俗不可耐。

    有一位大文豪曾说过: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白月光和朱砂痣,向来两难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