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参王

克拉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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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三石挥了挥手,热情的招呼道:“都上车吧,去我家吃个晚饭。”

    “你搞错了,他们不是……”后面的话却不好说出口了,她总不能说这两个人不是自己的朋友,只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吧?

    “叔叔,不用麻烦了,我们……”余小路刚刚开口,就被谢彩打断了:“好啊。”

    说完,率先坐上了副驾驶位。

    “……”

    真是个开朗大方的女孩啊!王三石在心里安慰自己道。

    “你们俩是小佳的大学同学吧?”

    再次上路,王三石透过后视镜悄悄的打量正在抠鼻屎的谢彩,一边道。

    “这个……”

    “对,他们都是我的同学,不过我们不是一个专业的。”王佳抢先说道:“他叫余小路,前面那个叫谢彩,他们两人是亲……表兄妹,我们认识也没多长时间。”

    王三石家实行的是自由式的教育,对孩子的管教不是很严的那种,但如果让父母知道她捡了一部手机,不但没还,还借机敲诈别人六百万,那她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

    王佳有些后悔之前因为害怕而将所有的事没有丝毫隐瞒的告诉余小路了,这要是万一说漏嘴,父母一定会对她很失望的。

    所以她抢在余小路之前编了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理由。

    “是,是吗?”王三石有些诧异,不过注意力却是集中在了将一小坨黑色的不明物质从鼻孔里掏出来,凑在眼前仔细观察的谢彩身上,同时不动声的打开了副驾驶位的窗户。

    快把它扔出去!

    谢彩将黑色物质捏了捏,随手一弹,正中前面挂着的“福”字的中心。

    王三石愣愣的看着福字中的一点黑,这孩子也开朗大方过头了吧!

    “不是的哦。”谢彩将手指在柔软的座垫上蹭了蹭,转头对王三石道,“其实我是狗蛋的保镖。”

    “什么蛋的保镖?”太过在意谢彩的言行了,导致王三石都没注意到她刚刚说了什么。

    “狗蛋。”谢彩解释道,“大街上汪汪叫的那种,冬天用来做火锅的肉。”

    这……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不能吃啊!

    “叔叔,你别听她瞎说。”余小路赶紧打圆场道,“我妹妹电影看多了,嘴里常常会蹦出些奇怪的句子,无视就好了。”

    顿了顿,他接着道:“以前在我们那,不只是冬天,一年四季都有狗肉锅。”

    王三石有些无语,这兄妹俩的习性和他们就不是一路人啊,真不知道小佳是怎么和他们成为朋友的。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王三石道:“你们是哪个专业的啊?”

    “他们兄妹俩都是学考古的!”王佳再次抢答道,说个超级冷门的专业,免得老爸又问些容易露馅的问题。

    “不是的。”谢彩摆了摆手,“我是个杀手,负责杀人的。”

    “小彩!”余小路斥责道,“不好意思,她就是这样,没大没小的。”

    “哈哈!年轻人热爱幻想是一件好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王三石只能笑了。

    车子拐进了一个高档小区,看到保安那恭敬的有些过分的模样,余小路暗自推测王三石的身份应该相当不简单,搞不好是个土豪。

    余小路他们进去时,王佳家里已经有一位客人了。

    “伯父你回来了。”为几人开门的是一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一身简单的休闲打扮,干练而不失帅气。

    “是小常啊!”王三石笑着招呼道。

    “你怎么又来了?”王佳的语气有几分不满。

    “怎么说话呢?”王三石教训道,继而为三人介绍起来,“这两位是小佳的大学好友,这位是我的晚辈,叫常彬。”

    常彬在看到谢彩时,眼前一亮,虽然谢彩平时吊儿郎当,邋里邋遢的,不过一张脸蛋绝对是美女级别的。

    当下微微朝余小路点了点头,便热情的向谢彩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们。”

    谢彩却是理也没理他,有些不满的嚷嚷道:“挡着门干啥呢?让我进去啊!”

    常彬的手僵在了半空中,除了王佳外,还从来没有女孩对他如此不感兴趣过。

    不过,这种性格的才是我的菜啊!

    眼见气氛有些尴尬,王三石赶紧招呼道:“外面热,都进去吧!”

    王佳的妈妈是一名中年美妇,热情的同几位客人打了招呼后,便进厨房准备晚饭了。

    在沙发上坐定,常彬从怀里拿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递给王三石道:“伯父,这是我托人从深山掏来的山参王,有三百多年呢!”

    “你看你,每次来都带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王三石责备道,但脸上高兴的表情却是出卖了他。

    “吃着玩,吃着玩。”常彬笑道,同时得意的瞥了余小路一眼。

    王佳的情况他也是了解的,不要说男生了,就连女生也从来没见过她带回家过。

    如今却带了一个回来,这说明了什么?

    常彬略微打量余小路一眼后,已经在心里为余小路的身份做了定位:纯种**丝。

    难道王佳喜欢这种傻乎乎的类型的?

    不过,但凡有丝毫可能对他追求王佳构成威胁的火苗燃起,都必须立即扑灭!

    所以,以往常彬带些古董,茶叶等讨好王三石时,都是默不作声的放在角落里,等之后让他们自己发觉的。

    因为在他看来,礼轻情意重,尽管他送的都是些贵重的礼品,可人家王三石比自己有钱多了,还会在乎这些?当面介绍自己的礼物值多少钱,有多么贵重,就显得太刻意了。

    这次为了打击余小路,让他知难而退,常彬特意当着众人的面介绍起了山参的价值来。

    “你们知道吗,在前年的世界收藏级人参拍卖会上,一株325年的野山参拍出了1000万的高价呢!”常彬低头抿了一口茶,接着道:“我找专家看过,这株参王的年龄要超过350年,不论是食用还是收藏,都是极有价值的!”

    “什么?”王三石愣了一下,“小常啊,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伯父,专家是那么说,其实我没花多少钱的。”常彬不急不慢的解释道,“再说了,现在千年野山参都不稀奇了,更别说三百年的参王了!您要是觉得不错的话,下次我给您弄个一千年的来!”

    “是吗?”还未等余小路知难而退,谢彩首先开口了,“大叔,能把那株人参给我看看吗?”

    “恩?给你。”王三石一愣,但还是把手里的盒子递给了谢彩。

    接过礼盒,谢彩粗鲁的撕开包装,用牙把外壳咬开一个口子,伸出两只手指来把参王拽了出来。

    一旁的王三石和常彬不停的咋舌,不是心疼参王被粗鲁对待,而是震惊于小女孩那惊人的咬合力。

    谢彩把参王拿在手中,仔细打量了一番,说道:“假的。”

    “什么?”常彬怒了,虽然三百多年确实是他夸大的说法,可这株参王也绝对超过了一百年,“你怎么能乱说呢?”

    谢彩将参王塞进嘴里,像吃萝卜一样一口咬掉了一小半:“不信我吃给你看。”

    “啊!”

    王三石赶紧道:“快吐出来,会死人的!”

    “咕噜”一声咽下肚,谢彩顺手把剩下半截也扔进了嘴里。

    常彬心疼不已,一方面是因为参王,另一方面,要是谢彩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也是有责任的。

    妈的,还以为是个有个性的美女,没想到是个疯子!

    余小路却是一点都不担心,谢彩又不是笨蛋,加上她本身就是用毒的,“补过头”这种事应该不会发生在她身上。

    几口将参王咽下肚,谢彩张开嘴巴,示意自己嘴里什么都没有:“我说了,这东西就是假的,对身体一点作用都没有。”

    “呃……”

    据说超过百年的人参作用明显且强烈,生吃的话真有可能致死。

    可是看谢彩吞了一整根三百五十年的参王,却一点事都没有,连鼻血都没有流下来。

    这说明了什么?

    又细细问了几句,见谢彩真的没有事,王三石放下心来,同时脸上的表情变得微妙起来。

    常彬暗道不妙,要是让王三石误以为自己拿假货糊弄他的话,那就完蛋了,于是急忙解释道,“伯父,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买的时候专家的确告诉我……”

    “好了。”王三石摆了摆手,“这些都是小事,人没事就好。小常啊,我们家平时也没人吃这些玩意,你以后就不要带了!”

    心里“咯噔”一下,常彬明白,王三石已经对他有些不满了。

    也难怪,拿一根萝卜糊弄别人说是有三百年历史的参王,事情败露后,对方没翻脸已经不错了!嫂索妙筆閣2012末日之旅

    可问题是,他这真的是一百多年的野山参啊!

    唉,我没事非要说参王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干嘛?

    事已至此,常彬只得闭嘴,要是再解释下去的话,只会越描越黑。

    都怪这该死的小女孩!

    金志勋趁没人看他,狠狠地瞪了谢彩一眼。

    心有灵犀一般,常彬的视线刚刚扫到谢彩身上,对方就回望了过来,并报以意味深长的一笑。

    常彬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在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就是待宰的猎物,而猎人正笑着朝自己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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